摘要: 偽造證照被拘,大學生顯擺應有底線 嫌棄原來的車牌號不夠好又不好記,大一新生于某竟然花620元用自己外號老于的諧音做了一副黑 ALY(LY是老于 字母
偽造證照被拘,大學生“顯擺”應有底線
嫌棄原來的車牌號不夠好又不好記,大一新生于某竟然花620元用自己外號“老于”的諧音做了一副“黑 ALY(LY是‘老于’ 字母)111”的車牌。為了配合這副假車牌,于某還偽造并使用了假的行駛證、假年檢貼、假保險貼。車到手了,但駕照還沒考下來,于某又偽造了假駕照,被合并處以23000元罰款,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。(9月21日 人民日報微信端)
既要有車,還要車好。無論身份高低、年齡大小,多數(shù)人都有“虛榮”的心理、“顯擺”的欲望,尤其是年輕人表現(xiàn)得更為突出。這個開放的社會足夠包容,只要學校沒有對此做硬性規(guī)定,只要家庭條件允許,只要父母愿意,“顯擺”和“低調(diào)”都是一種普通的生活方式,無需道德評判。但要注意的是,“顯擺”與“包容”皆應有度,“包容”決不能違背法律的準則,“顯擺”更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線。
在法律意義上,21歲的“老于”已經(jīng)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,自己的每一項行為,不僅要為自己負責,還要向社會負責。偽造證照、車輛“套牌”,典型的違法行為,一旦出了事故,還要追究刑事責任。一番下來,再“顯擺”的表象也掩蓋不了案底留了、錢包空了、面子丟了、親朋好友笑話了的事實。
新聞中提到的“老于”這類大學生,不僅是突破了“顯擺”的底線,也是“顯擺”錯了內(nèi)容,歸根結(jié)底還是“虛榮”在作祟,是“價值觀”錯了位。大學生正處于價值觀形成的關(guān)鍵時期,好面子、愛“顯擺”,但就怕不知道該“顯擺”什么。香煙、豪車?還是顯擺顯擺誰的證書多,誰的榮譽多?28歲女博士李琳獲聘南方醫(yī)科大學教授,29歲的胡劍成為華東交通大學的碩士生導師,90后已經(jīng)逐漸成為各個舞臺上的中流砥柱,“顯擺”誰的頭銜多,誰的頭銜“含金量”高理應成為新時期的常態(tài)。
“顯擺”應有度,“包容”亦當有度。不僅局限于此時,在以往一些涉及到青年學生犯錯的新聞事件中,“法外開恩”“罰中留情”的說法甚囂塵上,一些社會輿論總是要求執(zhí)法者多些寬容,別留案底。但是,青年正處于人生觀、價值觀形成的關(guān)鍵時期,在這期間“放他一馬”,那一步一步到最后,誰還能“拉他一把”?正如諺語有云:懲小惡,防大過,強于小惡慣性成大錯。
學生學生,本是以學為業(yè)、以學為生,“顯擺”自當有度。盡管我們承認大學生中“虛榮”“炫富”等現(xiàn)實客觀存在,但并不代表這種“異常”的行為因為“經(jīng)常”出現(xiàn)就變得理所應當。我們常說大學是“育種培苗”的主戰(zhàn)場,培育正確的價值觀,既需要“搭橋鋪路”,也需要“精心呵護”。在這期間,需要家長、學校、媒體齊上陣,從家庭、校園、輿論氛圍三種維度,強化對學生思想認識的教育管理,引導廣大學生學學知識、學技能、學規(guī)則、學怎么在社會中生存。其他一切的“顯擺”都只能是生活中的一絲點綴,倘若“喧賓奪主”,則難免“白首方悔讀書遲”。(文:朱博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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